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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将加强环保立法 严控车辆污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05
核心提示:“要讲求实效,(全国人大)将针对主要污染物的总量控制、机动车污染防治等须提出明确的应对措施。”昨天(3月4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新闻发言人傅莹如是表示。

“要讲求实效,(全国人大)将针对主要污染物的总量控制、机动车污染防治等须提出明确的应对措施。”昨天(3月4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新闻发言人傅莹如是表示。

记者了解到,傅莹透露,未来全国人大将加强环境保护立法,对跨行政区域污染加强联防联控,并将环保成效和地方政府的考核挂钩、结合。

当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民建浙江省副主委车晓端随即在接受新华网记者采访时建议,国家应划出车辆总数控制 “红线”,减少污染。

全国人大:加强立法应对机动车污染

“每天早上拉开窗帘都要看一下今天有没有雾霾,我家有两个口罩,我女儿一个,我一个,但是还没有用过。”傅莹坦承,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经济是在快速地发展,成就是非常可观的,但是同时付出了沉重、高昂的环境代价。

“从1979年我国第一部试行十年之久的环境法诞生开始,全国人大曾尝试不断完善环保立法,到现在为止,我们(国家)已经制定了30多部相关法律。包括大家关心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估法等等。”傅莹直言,可以说中国在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上已经有了一个法制的基础,但是这些措施肯定还是远远不够的。

当被问及未来将如何具体推进环境立法与监督时,傅莹回复称,“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一定会把这个问题放在一个重要的、优先的位置来考虑。”

傅莹透露,具体做法,一是加强环境保护的立法,包括修改和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环境保护法等;二是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和检查;三是要讲求实效,将环保成效和地方政府的考核挂钩、结合。对主要污染物的总量控制、机动车污染防治等要提出明确的应对措施,对跨行政区域污染加强联防联控等,希望采取多项措施,能够鼓励和引导企业防控污染,引导绿色消费。

人大代表:设立车辆总数控制“红线”

昨日,全国人大代表、民建浙江省副主委车晓端建议,国家应尽快考虑促进汽车有序发展,控制汽车增量,以缓解交通拥堵,减少环境污染。

目前,机动车污染已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是造成灰霾、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

环保部公布的《2012年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指出,我国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但按环保标志分类,“绿标车”占83.6%,高排放的“黄标车”仍占16.4%。车晓端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设定我国汽车发展的规划,划出车辆总数控制“红线”,立全国统一的“城市汽车数量控制指标体系”,实行城市汽车总量控制制度和按计划投放号牌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姚爱兴也在全国“两会”上向媒体透露,自己的提案建议支持尽快制定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尽快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制定《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机动车污染防治任务和目标,明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对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规范,提升机动车环保管理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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