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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咋发“老板”工会共敲定 工资协商洛阳破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5-29
核心提示:我省漯河、新乡等地已开始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并积累了一定经验。 

我省漯河、新乡等地已开始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并积累了一定经验。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施势在必行。

       核心提示

       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其首要的落实渠道,就是“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事实上,早在2000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颁布了《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时至今日,在现实中,这项制度仍停留在纸面上。

       4月10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孙春兰表示,工会将积极推动工资集体协商纳入正在制定的《工资条例》,对拒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或违约行为制定具体的罚则。

       洛阳市自今年年初以来,强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建立。中华全国总工会对洛阳此举高度关注,近日将派团赴洛阳调研,为在全国推进此制度建立提供借鉴。

       据了解,此前,我省漯河、新乡等地已开始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并积累了一定经验。但综观全省、全国,此项制度的实施仍任重道远。难题亟待破解,而机制建立势在必行。

       工资协商洛阳破题

       去年12月7日,洛阳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今年3月25日,全市召开动员大会,就在企业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进行了部署,同时确定4月为“要约行动月”。

       按照计划,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规模的企业,其工会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就企业内部工资的分配制度、分配形式、支付办法以及工资标准、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集体协议。规模以下企业采用行业组合、区域组合的方式进行,一般由行业协会和基层工会组织统一签订协议。至今年年底前,全市签订合同的比例达到70%,明年实现全面覆盖。

       5月20日,洛阳市总工会就各区、县落实情况进行调研、检查。5月21日,洛阳市总工会纪检组长张国亮告诉记者,洛阳市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开端良好,预计6月底前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单位将达到300多家。

       据介绍,洛阳市国有企业较多,规模以上企业596家。大多数国有企业有着较为规范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职代会制度,给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洛阳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最初确定的3个试点单位中,有两家是大型央企或具有浓重国企痕迹的股份制企业。这两家企业经过集体协商,去年职工工资涨幅分别达到18%和21.6%。

       助推和谐劳动关系

       洛阳市建园模具制造有限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职工120多人。作为洛阳市工资集体协商的试点单位,这家企业于去年年底签订了工资集体协议。自今年1月份协议生效开始,职工的每月工资平均涨了200多元。

       工会主席丁红军说,这家企业属于专业性比较强的行业,要求职工有专业技能,同时也希望保持职工队伍的稳定。经过企业行政与工会之间平等协商后签订的工资集体协议,体现了双方利益,职工工资水平与当地及同行业相比处于中上游。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后,职工对企业的满意度提升了,劳资纠纷少了,职工频繁跳槽的现象就更少了。企业对此也很满意。

       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在工资集体协议中确定的目标是,2008年在完成各项经营目标的前提下,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增长10%以上。协议签订后,职工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企业效益也有明显增长。今年前两个月,公司在国内历史上罕见的冰冻雨雪灾害和春节长假有效工作日短给生产经营带来影响的条件下,完成有色金属加工材16054吨,同比增长11.46%,重点品种完成11010吨,同比增长41.78%,创历史同期新高。职工的工资收入同比增长,实现了企业快速发展和职工收入增加的利益双赢。

       洛阳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陈守仁说,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企业行政方与职工方之间的协商机制,有助于形成和谐的劳动关系,也是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企业被动应对

       工资集体协商这样一个好制度,在现实推行中往往困难重重。

       陈守仁说,尽管工会组织在力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但遇到的困难与阻力还是很大的。一些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经营者在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开展工资协商就是形成对立,有抵触情绪;部分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想拿出更多的钱为职工增加工资,不愿开展协商;企业工会和职工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心存顾虑,不敢开展协商;另外,政府及有关部门全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合力尚未形成。

       有的企业也同意为职工涨工资,但就是不肯签订协议,他们“怕被捆住”。一些企业虽然签订了工资协商专项协议,却回避了关键的“职工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一项。有的企业虽然签订了工资协商专项协议,却不愿到劳动部门进行审查登记和备案。

       漯河市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方面行动较早,但也面临一些问题。据漯河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规定,在企业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时,应该对工资问题进行协商并作出具体约定,但从目前情况看这一制度没有真正发挥作用,集体协商存在随意性、简单化现象。一是合同内容格式化。一些企业的集体合同文本照搬上级制定的合同范本,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二是协商程序简单化。有的企业在集体协商时,没有广泛征求职工意见,代表不了民意,有的甚至是个别协商、个人协商、事后协商。三是协商制度虚设化。

       陈守仁说,在一些技术含量低的企业如建筑行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难度比较大,一些规模较小的非公有制企业对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积极性不高。陈守仁说:“我们工会组织没有行政职能,只能借力。”

       据了解,洛阳市、漯河市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时都出台了相关督促、检查措施。

       建立机制势在必行

       据调查,目前很多地方都存在职工工资增长缓慢的现象。

       据洛阳市总工会去年进行的一次专项调研显示,2006年洛阳市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5.6%,地方财政收入增长34%,而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只增长了11.9%。

       这次调查的100家企业中,有36.6%的企业平均工资低于全市1365元的社会平均工资,多数民营企业的平均工资在700至900元之间。接受调查的工人中,6年来工资增长两次以下(含两次)的占62.6%,没有增长的占17%。

       与此同时,过年10年间,洛阳市劳动争议案件增长了20倍,连续5年占河南省信访案件总数的约20%。今年前3个月就立案800件,占全市信访总量的60%-70%,因为劳动报酬引发的争议占据多数。

       漯河市也存在类似情况。从全省来看,这一现象也具有普遍性。扣除物价上涨因素,职工工资增长水平明显滞后。

       目前,我省大多数企业尚未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专家指出,这一状况已不适应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要求,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全面实施虽然任重道远,但现在已到了势在必推、势在必行的时候了。
 

 
关键词: 工资 工会 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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