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热点新闻 » 正文

河北省鼓励工业聚集区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5-05  作者:未知

 

    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促进工业化、城镇化良性互动,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河北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加快工业聚集区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指出,根据城镇发展和产业聚集需要,按照“发挥优势、合理布局、分类指导、适度超前”的原则,每个设区市城区周边可重点规划3~4个聚集区;具备条件的,经省政府批准,可谋划建设城市新区。每个县可在县城周边规划设立1个聚集区。

  《意见》明确了具体政策扶持措施,以加快工业聚集区健康发展,主要内容包括:

  优先配置土地资源。省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支持省级聚集区项目建设,设区中心城市的省级聚集区每年可安排2000亩,县域省级聚集区每年安排1000亩,集中用于区内重点项目建设。

  给予财税政策支持。省级“三税”留成比核定基数超收部分,五年内全额返还聚集区,重点用于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对入区项目,除国家规定的收费外,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费用,政策实施期限暂定到2013年。

  允许异地投资税收分享。对于政府主导的规模以上异地投资企业直接缴纳的主要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省级以下留成部分)收入,自项目投产之日起,投资(招商引资)主体所在地政府与项目入驻地政府可以按双方协商一致的税种、比例和期限共同分享。对县(市、区)辖区内各乡镇之间异地建设的招商引资项目,由县(市、区)政府负责制定具体税收分享政策。

  实施差别政策引导。自2010年起,“退城进郊、退乡进城”企业和其他新建项目选址不在聚集区内的,原则上不予审批(核准、备案),不提供土地、资金、电力等要素供应,引导分散设立企业向聚集区集中。

 

中华压铸网

线上服务:资讯,订单,人才,行业报告

线下服务:会展,考察,培训,技术咨询

ID:cndcyz

中华压铸网公众号

国内压铸行业颇具影响力一站式服务平台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付款方式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