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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车市5大法规将实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2-26
核心提示: 实施已毫无悬念 2008车市5大法规将实施


1、交强险降低费率

       前不久,备受各界关注的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在北京举行。2008年降低费率已毫无悬念,因此这次听证会上各方代表对交强险无责赔付相关条款的质疑,成为了关注焦点,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相关条款势在必行。该方案显示,在12万元的责任限额下,交强险基础费率分车型将有不同幅度的下调,其中,普通家庭用车的交强险保费拟由现行1050元调至950元,降幅9.5%。总体来看,目前八大类42种车型中,将有16种车型涉及降费,降幅从5%到33%不等,其余车型费率均保持不变。

  
2、自主品牌汽车纳入政府采购

  
       日前,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中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节能减排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提出:“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做好公务用车节能减排工作”、“带头使用国产自主品牌、小排量、经济环保、手挡变速的汽车”、“除特殊需要外,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明确了中国政府汽车采购的变化和趋势。采购“自主品牌的小排量车”作为政府用车,颠覆了多年来德系、美系、日系车辆一统政府用车天下的局面,这对自主品牌的小排量汽车来说无疑是一个福音。

  
3、节能环保型汽车认证制度

  
       2008年,汽车行业将全面建立节能环保型汽车认证制度,由此按照统一实施、统一认证规则、技术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对进口车、国产车统一认证标志。认证标志式样采用统一的国家自愿性认证标志,同时在标志旁附加面对用户的明示信息,消费者可通过认证标志查阅到认证机构名称、汽车噪声、排放量等关键信息。

  
4、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12月3日,国家发改委在其网站上公布了 《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并称标准于2008年2月1日开始实施,该标准实施后将使我国汽车节能标准法规体系日趋完善。针对的主要对象是总质量在3.5吨以下、9~12座的轻型商用车,在我国主要包括轻卡、轻客等。

  
5、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

  
       2004年,我国开始实施汽车召回制度,并于当年召回汽车32万余辆;2005年召回6万余辆;2006年召回34万余辆。到目前为止,今年共计召回缺陷汽车23次、58万余辆,涉及18个企业的25种车型。日前,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已经完成了《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的初稿起草工作,预计最快明年出台。
 

 
关键词: 车市 5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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