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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颁布12条禁令 明确禁止超标购买公务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5-15
核心提示: 从财政部获悉,日前财政部会同监察部、审计署和国资委联合发布《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列出严禁超标准购买公务车、严禁用公款为亲属和子女支付各种费用等12条规范国企负责人职务消费的禁令。
       从财政部获悉,日前财政部会同监察部、审计署和国资委联合发布《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列出严禁超标准购买公务车、严禁用公款为亲属和子女支付各种费用等12条规范国企负责人职务消费的禁令。

       相对于以往规范国企领导人廉洁从业的一些原则性规定,此次四部门用非常明确的“禁止性条款”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四部门表示,暂行办法的发布,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坚决制止与企业经营管理无关的职务消费行为和奢侈消费风气。

       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是指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时,发生的由企业承担的消费性支出。
四部门明确,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对负责人年金、住房补助等支出的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制度,应当以适当方式向职工公开。
此外,各级监察部门会同行使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定期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审计等内部监督机构也要对负责人职务消费实施监督,在企业内部建立负责人个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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